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2002年)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2-11-22
  • 实施日期2002-11-22
  • 发布机关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文

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2002年10月17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2002年11月2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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