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省建设厅发布的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第二批)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粤建法字〔2004〕116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4-08-06
  • 实施日期2004-08-06
  • 发布机关广东省建设厅
正文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局规划国土局、城建局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公用事业、城市管理局、房管局国土房管局:

  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和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粤府[2003]93号精神,我厅对2003年底以前发布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清理,特别是对文件主要内容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或者其主要内容已被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规、规章所代替的,或者文件的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决定废止16个文件,自本通知颁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文件目录见附件。

  附件:

  广东省建设厅决定废止的政策措施文件目录第二批共16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号

  发布机关及日期

  说 明

  1

  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粤建房字[1994]38号

  1994年6月1日省建委发布

  已失去时效,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条件已有新规定

  2

  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粤建房字[1995]12号

  1995年1月25日省建委、省人事厅联合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精神,当前我省已不组织估价员的考试等工作

  3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若干规定

  粤建房字[1997]130号

  1997年10月22日省建委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4

  关于房地产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房字[1997]156号

  1997年12月23日省建委发布

  已失去时效,不符合现行政策

  5

  关于审批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房字[1999]122号

  1999年11月16日省建委发布

  已失去时效,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6

  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岗位人员上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粤建函[1999]240号

  1999年7月8日省建委发布

  已失去时效,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7

  关于广州市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查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建房函[2000]256号

  2000年9月6日省建设厅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8

  关于申报国家或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及申请物业管理公司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房字[2001]56号

  2001年4月24日省建设厅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9

  关于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房字[2001]96号

  2001年7月12日省建设厅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0

  关于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查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建房函[2001]293号

  2001年6月26日省建设厅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1

  印发广东省建设类培训机构资质评定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建科字[2001]92号

  2001年6月25日省建设厅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12

  印发广东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申请和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1]121号

  2001年8月27日省建设厅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3

  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3]97号

  2003年7月16日省建设厅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14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粤建监字[1994]023号

  1994年3月31日省建委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15

  转发建设部关于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开展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粤建规字[2001]66号

  2001年5月12日省建设厅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6

  广东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管理暂行办法

  粤建建字[1998]054号

  1998年5月8日省建委发布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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