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和使用《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9-06-26
  • 实施日期2009-06-26
  • 发布机关黄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劳动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充分开发利用社会人力资源,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率,实现统筹城乡就业目标,根据省厅《关于〈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和使用的通知》劳社[2008]51号精神,现结合我市情况,就做好《安徽省就业失业记证》以下简称为《登记证》的发放、使用、管理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证》的发放 一就业人员《登记证》的发放。

在法定劳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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