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津劳社局发〔2008〕105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8-05-22
  • 实施日期2008-05-22
  • 发布机关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区、县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天津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农民工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                    代章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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