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8-09-11
  • 实施日期2018-09-11
  • 发布机关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是有效推进治欠保支工作,实现2020年基本无欠薪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和抓手。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对象应及时予以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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