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意见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宁人社发〔2013〕68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3-05-17
  • 实施日期2013-05-17
  • 发布机关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正文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中央驻宁企业: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种类及规模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和劳动争议调解员。

  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用工在50人以上含50人的企业应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由6至12人组成。

  劳动者代表主要是指企业工会组成人员和劳动者推荐人员,企业代表是指企业负责人指定人员或董事会推荐人员,劳动者代表人数和企业代表人数应当对等。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3名,主任、副主任人选应当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中产生。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副主任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选举产生。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挂靠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工会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应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二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各类商会协会、各级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民生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

  劳动争议调解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商会协会会长或劳动保障服务所民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商会协会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民生服务中心专职人员为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

  三劳动争议调解员。用工在20人以上含20人、5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在企业内部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聘任1至3名专兼职调解员,负责本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调解员一般由企业工会组成人员、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或职工大会推荐的人员担任。

  用工在20人以下的企业原则上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但要依托行业性、区域性商会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以及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化解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职责

  一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对本企业行业、辖区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三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四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

  五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行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六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七协助企业行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三、劳动争议调解员职责和权利

  一关注本企业行业、辖区劳动关系状况,及时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或本单位报告;

  二接受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或本单位指派,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三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四完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或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员依法履行调解职责,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按照正常工作出勤对待。

  四、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聘任和管理

  企业、商会协会、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民生服务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成员均为调解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本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保障服务所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中另外聘任调解员。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的企业可以在企业内部工作人员中聘任调解员。

  调解员的聘期至少为1年,可以续聘。调解员不能履行调解职责时,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或企业应当及时调整。

  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调解员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发放。调解员证申领发放工作另行安排。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同级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做好企业、商会协会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民生服务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检查验收和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企业、商会协会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民生服务中心按程序和要求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印发、公布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相关文件,并及时进行备案;指导企业、商会协会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民生服务中心设立专用调解室,悬挂调解机构、调解室标牌,张帖调解工作程序、调解组织及调解员职责等硬件设施建设;协调企业、商会协会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民生服务中心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督促建立调解组织的企业、商会协会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民生服务中心及时启用调解组织公章并开展调解工作等。

  

  

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17日    

附件1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标准

  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标准

  一组织建设方面

  1、有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文件。在车间、工段、班组建立调解小组的企业,要有成立调解小组的有关文件。

  2、有明确调解组织工作职责的相关文件。

  3、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悬挂机构标牌。办公场所内张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

  4、有专用的调解室并悬挂标牌,调解室内设施要有利于开展调解工作,并张帖调解员职责等。

  5、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的相关文件向人社部门进行备案。

  6、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公章。

  7、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务预算。

  二制度建设方面

  1、有处理劳动争议预案。

  2、有调解员聘任、培训、使用、解聘等管理制度规定。

  3、有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相关规定,包括受理范围、调解须知、调解程序和调解登记台帐、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规定。

  4、有与当地仲裁机构建立日常工作联系的机制和资料。

  三队伍建设方面

  1、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聘任调解员的文件。

  2、有调解员花名册并向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3、有调解员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等相关资料。

  4、积极组织、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

  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方面

  1、定期在企业中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培训。

  2、协调企业做好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

  3、参与企业涉及职工利益政策的制定。

  4、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5、建立劳资双方沟通协商制度。

  6、依据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对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7、对重大疑难劳动争议主动与当地仲裁机构联系协调化解。

  8、调解协议书内容完整,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调解请求、调解结果、协议履行等情况。

  9、调解档案管理正规,相关材料装订齐全,保存期限在2年以上。

  二、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建设标准

  一组织建设方面

  1、有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文件并向人社部门进行备案。

  2、有明确调解组织工作职责的专门文件。

  3、有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悬挂机构标牌。办公场所内张帖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

  4、有专用的调解室并悬挂标牌,室内张帖调解员职责等。

  5、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办公场所所在的门厅、楼层等明显位置设置指示牌等。

  6、有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公章。

  7、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经费列入预算。

  二制度建设方面

  1、有调解员聘任、培训、使用、解聘等管理制度。

  2、有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相关规定,包括受理范围、调解须知、调解程序和调解登记台帐、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规定。

  3、有与当地仲裁机构建立日常工作联系的机制和资料。

  三队伍建设方面

  1、有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聘任调解员的文件。

  2、有调解员花名册并向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3、有调解员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积极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

  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方面

  1、向企业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协助企业解决在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矛盾问题。

  3、依据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4、对重大疑难劳动争议主动与当地仲裁机构联系协调化解。

  5、调解协议书内容完整,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调解请求、调解结果、协议履行等情况。

  6、调解档案管理正规,相关材料装订齐全,保存期限在2年以上。

  三、劳动争议调解员建设标准

  一组织建设方面

  1、有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制度的有关文件,并向人社部门进行备案。

  2、有调解室并悬挂标牌,室内张帖调解员职责、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

  3、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经费。

  二制度建设方面

  1、有处理劳动争议程序、方法和措施,有处理发生重大劳动争议预案。

  2、有明确聘任调解员及对调解员管理的办法、制度。

  3、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登记台帐、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规定。

  4、有与当地仲裁机构建立工作联系的机制及资料。

  三队伍建设方面

  1、有企业聘任调解员的文件。

  2、有调解员花名册并向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3、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方面

  1、在企业中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2、向企业提出有关依法规范用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3、依据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4、主动与当地仲裁机构协调化解劳动争议事项。

  5、调解协议书内容完整,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调解请求、调解结果、协议履行等情况。

  6、调解档案管理正规,相关材料装订齐全,保存期限在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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