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21-07-09
  • 实施日期2021-07-09
  • 发布机关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
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应保,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结合国家、省文件精神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失业补助金标准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保1年及以上300元/月,参保1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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