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问题的通告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4-03-23
  • 实施日期2004-03-23
  • 发布机关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现就2004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位申报  一依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我市2003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2004年度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基数上限为5301元,下限为1060元。

  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2003年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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