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豫劳〔1996〕45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1996-06-21
  • 实施日期1996-06-21
  • 发布机关河南省劳动厅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经贸委 河南省企业家协会
正文

  各市地劳动劳动人事局、总工会、经贸委计经委、企业家协会:

  现将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及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望按照通知精神密切合作,加强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积极引导企业,逐步建立起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附件:劳部发[1996]174号《关于逐步实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

  该转发文件,请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栏目中查找,发布时间: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七日,文号:劳部发[1996]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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